公安部已著手修改機動車駕駛證和使用規(guī)范,以提高交通違法行為成本。記者日前從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獲悉,全國政協委員葉喬波等12名委員的關于減少交通事故與違法的提案得到公安部上述答復。
近些年來,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年下降,但形勢依然嚴峻,根據公安部的統(tǒng)計數據顯示,截至2011年10月23日,全國共發(fā)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971起,發(fā)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234起,發(fā)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19起。
提案加大處罰不文明駕駛
全國政協委員葉喬波等12名委員指出,我國汽車物質文明建設取得輝煌成就的同時,汽車精神文明建設卻遠遠沒有跟上,甚至造成一系列的嚴重后果。
委員舉例,危險駕駛、違法載送極為嚴重,不文明駕駛行為也大大阻礙了交通資源的合理利用。
對于此,委員建議,應加強宣傳力度,使不文明駕駛形成“過街老鼠、人人喊打”的態(tài)勢。不斷提高電子眼監(jiān)控、監(jiān)管力度,加大違規(guī)處罰范疇,進一步完善處罰等級評定。
另外,機動車撞人、撞壞公物,采取重罰和扣分并舉,公安部門應重新考慮修訂扣分制度,切實從機制上保障行人與車輛安全,進一步提升全民安全與文明駕駛意識。
此外,委員還建議,將駕駛行為與公民誠信體系掛鉤,凡有嚴重交通違法、重大肇事、使用虛假資料辦理車管業(yè)務,以及進行非法營運等行為的機動車駕駛員,應被交警部門列入“重點人員”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,并將違法記錄通報給相關保險公司、銀行等部門。
公安部著手修改駕照規(guī)范
對于委員的建議,公安部答復表示,針對委員提出的有關危險駕駛、違法載送現象嚴重的問題,加強了對酒駕、超速、超員、超載、疲勞駕駛等行為的整治。
還針對委員提出的提高不文明駕駛行為違法成本,在要求各地依法從嚴處罰的同時,著手修改《機動車駕駛證和使用規(guī)范》,進一步提高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違法成本。
記者了解到,在2009年,公安部曾對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(guī)定》進行了修改,修改中的一個重點就是對部分駕駛人主觀過錯大、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、擾亂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違法行為提高記分分值,加大處罰力度。
飲酒后駕駛機動車,在高速公路上倒車、逆行、掉頭,使用偽造、變造機動車牌證3種違法行為,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。違反禁令標志、禁止標線指示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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